年3月1日开始,《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省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制度上解决了水路交通工作中的一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为推动我省水运高质量发展加装了“助推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深刻理解和准确领会《条例》的精髓和含义,切实做好《条例》的宣贯和实施工作,提高水路交通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更好的服务交通强省建设,省高航中心上下全面掀起《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学习宣贯热潮。
省高航中心
2月28日下午,省高航中心举办年第一期高航大讲堂暨《条例》专题学习讲座,邀请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处长梁波作专题辅导。
梁波紧扣《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立法过程,全面梳理了《条例》的整体脉络,对条文逐条进行深入解读,并就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条例》是我省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其制定颁布,是贯彻落实《航道法》《港口法》、促进和保障我省水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破解我省水运发展难题、推动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落实交通强省战略部署具有制度性支撑作用,省高航中心要求中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内容要求,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宣贯工作,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向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进行《条例》宣传解读,在中心上下、行业上下迅速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对照《条例》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理顺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协同配合,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推动全省水运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讲座采取视频形式召开,省中心在家的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讲座。赣东航道事务中心
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月,赣东航道事务中心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宣传活动,确保《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贯彻实施。
志愿者们通过设置宣传海报、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的内容,并在单位门口设置了志愿服务台,对过往的居民进行面对面的讲解和宣传。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更让社会各界普遍 3月1日,赣南航道事务中心以腾讯会议形式集中组织所属各单位学习《条例》。该中心广大干部职工一致认为,《条例》是做好水路交通工作的基本定位,要把宣贯《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来做,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宣贯工作。会后,该中心基层航道一线工作人员立即奔赴码头、船头一线,向船员发放宣传手册并做解读。下一步,该中心将把《条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纳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课程,以悬挂横幅、标语,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辅导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干部职工、船员、涉水企业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宣贯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并以“管理提升年为抓手”,紧扣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完善制度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条例》与工作科学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关键点、切入点、着力点,优化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认真按照《条例》规定职责,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水路交通事业发展。赣西航道事务中心
为扎实做好《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宣贯工作,提高《条例》公众知晓率,赣西航道事务中心开展全方位多项举措,掀起《条例》宣贯热潮。
全方位宣传形式多种多样。“贯彻《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保障航道安全畅通”、“贯彻《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助推水路交通高质量发展”,不论在机关大楼,还是基层一线码头、船艇,处处都显示张贴了醒目的宣传标语,此外,赣西中心还充分利用日常巡航、参与志愿活动等时机,散发《条例》文本开展流动宣传,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全覆盖学习使《条例》入脑入心。赣西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中心高航大讲堂,要求干部职工做到“《条例》内容人人掌握,人人能够外出宣讲”;把《条例》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要求各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体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条例》内容,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力求让《条例》入耳入脑入心。全参与宣贯使普法见实见效。在丰城航道段,该中心精心组织开展“送法上船”活动,登上辖区内停泊船只向船员发放宣传资料,认真宣讲《条例》内容,并悉心解答船员的疑问;在仙女湖码头,新余航道所联合新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前往仙女湖游船公司,为该公司员工带来了一场《条例》宣传讲座,强化辖区水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在中心机关大楼前,机关职工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读法律条文、听取群众对航道工作的意见等形式,让群众深入了解并知晓水路交通法律法规。赣北航道事务中心
赣北航道事务中心积极主动开展了“四个一”的集中宣传活动。
组织一场座谈交流。联合海事、港航等部门,邀请辖区航运企业、涉水单位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发放了《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单行本和宣传单,并对《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特点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展开了交流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出台,将对于推动全省水路和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交通强省重要部署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开展一次送法上船。当天,该中心所属基层5个航道段分别深入各自辖区码头、船舶、航运企业及涉水单位等,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并发放宣传材料。每到一处,工作人员便现场认真细致地向船民及管理相对人讲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让过往船员及管理相对人了解《条例》,并严格遵守《条例》。举行一次入湖播报。该中心将《条例》全文内容转换成语音形式,驾驶航标艇在鄱阳湖蛤蟆石煤炭砂石过驳作业区船舶较为集中密集的水域通过船用高音喇叭进行流动循环播报,通过简便易懂的播报形式,进一步提高船民的知法、守法意识。开展一场动静宣传。在辖区码头、趸船、办公楼院等悬挂宣传横幅进行静态宣传,在航道巡航时悬挂宣传横幅进行流动宣传,在机关大厅通过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条例》专题集中学习讨论,让人人知晓《条例》、遵守《条例》。据悉,此次集中宣传共发放《条例》单行本份、宣传单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宣传横幅13条;深入航运企业、船舶等30余家,走访服务对象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赣中航道事务中心
为了让市民更多了解水上交通法律知识,省赣中航道事务中心送法进社区,组织工作人员来到滕王阁社区开展了《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在人流较大的社区休闲广场,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惑答疑的方式向过往市民宣传《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相关知识。随后,又来到滕王阁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向前来办事的市民简要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以及对江西水运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同时还动员市民多宣传水路交通条例,都来关心和支持江西水运事业发展。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在社区提高了《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的知晓度,而且对于扩大其影响力也起到了促进作用。省水上救助服务中心
按照“干部职工牢固掌握、相关人员全面了解、社会公众理解支持”的要求,坚持“分内外、分层次、分类型”原则,省水上救助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宣贯活动。组织学习研讨交流。结合2月28日省中心高航大讲堂宣讲精神,该中心领导班子带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条例》学习。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举办《条例》座谈会、交流会,组织条文学习,突出主责主业,针对水上搜救有关内容开展交流研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营造良好宣贯氛围。分别在机关、南昌基地和庐山基地张贴、悬挂《条例》宣传标语、宣传图片、播放宣传图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转发省厅、省高航中心网站、 3月1日为集中宣传日,赣江船闸通航中心上下充分运用单位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屏、横幅等宣传方式展示《条例》,在船闸所醒目位置悬挂《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宣传标语,利用工作 信江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提前谋划部署宣贯方案,3月1日集中宣传日,该中心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在通航建筑物周围悬挂宣传条幅、使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送《条例》上门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宣贯工作。接下来,该中心还将按照总体宣贯方案,开展形式丰富的宣贯活动,吸引相关行业从业者学习《条例》,了解《条例》,以维护水路交通秩序,保障水路交通安全,促进水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省航道工程局
3月1日,省航道工程局开展了多项宣贯活动。一是在办公区域布置宣传展板,在船头、车间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在公务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对《条例》的正式实施开展流动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转发朋友圈的形式,将条例制定的背景以及对江西水运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传达给广大群众。三是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制作宣传页,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在各自住宅小区公开栏张贴,组织志愿宣传小组,深入社区、居民区、写字楼、店铺、交通路口以及水路从业单位发放条例单行本及宣传单,向公众及水运从业者进行宣传解读,对《条例》的顺利实施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四是组织所属单位一线干部职工开展《条例》的学习交流,使基层一线干部职工认识到了《条例》实施对我省水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提供了保障。来源:综合来稿编辑:倪磊审核:许海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